【怎么回事?!】物业抢修生活用水管道被索赔?法院是这样判的!
【怎么回事?!】物业抢修生活用水管道被索赔?法院是这样判的!
新闻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6
阅读次数:
【怎么回事?!】物业抢修生活用水管道被索赔?法院是这样判的!

案情简述
因小区涉案物业所在楼层业主投诉3层及以上用户没有生活用水供应,物业服务企业依照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求为维修小区公共供水管道需要,根据该楼宇竣工图载明的管道位置对埋在墙体内的水管进行了维修。
位于该栋楼宇的业主以物业未告知、未取得业主同意为由,擅自施工凿穿房屋墙壁,导致房屋结构安全系数降低,房屋市场评估价格损失等原因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赔偿经济损失。
物业服务企业说明:
1、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依法依约提供物业服务,紧急抢修生活用水管道,不应受到业主的起诉。
2、开凿位置非毗邻业主所居住墙体,业主墙体开裂与本次开凿维修无直接关系。
3、本次开凿维修后已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修复,不影响主体结构。

核心问题分析
1、业主提出物业服务企业未告知及征询业主同意即开展维修工作,物业服务企业主张已将维修通知张贴并提供照片打印件两张,但未能提供原件核对。
2、业主提出凿开墙体对所持房屋造成严重损坏,出现墙体开裂等情况,影响房屋评估价值。

判决结果
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对公共管道进行维修,系履行上述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具备合同依据。为维修公共管道,中奥广州分公司依据竣工图载明的管道分布情况,凿开一楼梯间的墙体,对埋在墙体内的管道进行了维修,未超出正当维修的合理范畴。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及反驳对方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均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业主主张因凿开梯间墙体造成涉案房屋室内墙体有四五处开裂,物业服务企业认为开挖的墙体低于涉案房屋的水平面,否认对涉案房屋墙体造成损害,因原告业主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房屋墙体存在损害的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原告业主主张修复墙体的费用缺乏事实基础,法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因墙体被凿导致涉案房屋安全系数降低,市场评估价随之降低,损失15万元。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公共供水管道赌塞维修纠纷的回复》中,已确认物业公司对开挖的墙体部分已进行了修复,回复所附的照片亦可佐证墙体已修复,现没有证据证明涉案房屋因此存在安全问题,也没有证据证明涉案房屋的价值因此而降低,故对原告业主的主张,不予支持。
总结提示:
通过本次案例情况分析,提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修施工时张贴施工公告,对于维修部位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且留存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