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淹小区车库百余辆车|车主起诉物业,法院怎么判?
雨水淹小区车库百余辆车|车主起诉物业,法院怎么判?
新闻来源:综合办
作者:姜
发布时间: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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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淹小区车库百余辆车|车主起诉物业,法院怎么判?
案例简介
由于持续降雨,中山区与海相距约70米的帝柏湾小区变成“低泊湾”,地下上万平方米的车库进水约7000吨,约百辆车被淹,包括奔驰、宝马等豪车。
原告认为,车场设计不合理,地下停车场高压线存在安全隐患危及生命致使业主无法及时救助车辆,工程竣工后没有按规定将排水设施交付给排水处管理,大雨天因排水不畅造成车场大量进水,才使原告车辆严重受损。
原告诉小区物业公司对7月27日至28日的大雨预报不做提醒,大雨来临之前不做防范,大雨之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大雨之后更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置,造成原告车辆在28日凌晨被淹后不能在第一时间被拖出,直到被淹17小时后才被4S店拖走,车辆长时间在污水中浸泡扩大了原告的车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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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包括原告在内的60多名业主主动找被告就此次车辆被淹有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被告没有诚意,推脱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经济、精神、工作等方面造成极大损失。原告的车辆是2012年购置的新车,车被淹后导致新车贬值。
法院判决
小区所属物业公司认为,公司对水淹事故不存在过错。因为造成车库水淹事故的原因为暴雨,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属于不可抗力。
物业公司表示,在水淹事故发生之时尽力通知业主,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业主抢险并维修电梯等相关设备,在保障业主权益方面已经做出了努力。
被告物业管理人员7月28日从凌晨1时开始,多次查看雨情,并开启了邻近的3个市政排水井盖,在东门岗停车场入口设置了防洪沙袋。当天凌晨4时30分,地下停车场地漏开始返水,值班人员在停车场入口设置第二道沙袋墙。4时50分,雨量失控,冲破防洪沙袋墙,瞬间涌入地下停车场。雨水失控后物业值班人员迅速将电梯升至1层,并分别通过拨打业主电话、利用可视对讲、上楼敲门、消防广播等方式通知业主。
物业公司在事发后确已采取各项应急抢险措施,尽到物业管理义务。地下车场的设计和使用符合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且已备案。由于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赔偿车损的请求证据不足,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4350元。